社会学理论大缸
2025年06月28日 19:21:03
文/陈昭如 按语/冷静
一言不合,就搞性别对立?
最近几年,随着女性主义思潮在国内的传播,很多性别议题开始进入公共讨论。这种讨论本身很有价值,但我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但凡讨论到性别,评论区总是刀光剑影。“普信男”、“女拳”之类的标签满天飞,好像不站队就不会说话了。
想一想,现在的性别讨论越来越像在“找坏人”、“贴标签”:
• 职场歧视?一定是男老板欺压女员工;
• 家庭暴力?男性都是潜在施暴者;
• 情感纠纷?一定是渣男的错。
这些讨论似乎都在套用同一个模板:男性=加害者,女性=受害者。但事实真是如此吗?我们是不是忘记了,职场也有“百度某女副总”、“格力某女总裁”的爹味管理,也忽略了女性对男性、女性对女性压迫的可能…
实际上,这种二元划分的思维模式正在遮蔽问题的复杂性。我们选择性忽视那些关系中强势的女性,也很少讨论男性可能遭遇的伤害。当“受害者中心叙事”成为某种政治正确时,我们是否在制造新的不公?那些被排除在这套叙事之外的男性受害者,他们的声音应该被听到吗?
*该书作者乔安娜·伯克(图源:网络)
所以,我特别想分享一本新书——伦敦大学教授乔安娜·伯克(Joanna Bourke)的新著《耻辱:一部性暴力的全球史》就是在反思这个问题。在作者看来,这种“男加害、女受害”的框架,不仅常常与事实不符,而且对男性和对女性都非常不利,因为它会让我们漠视男性等性别群体的受害经验,也无法公平地呈现女性面对的多重脆弱性——伤害女性的,又岂止是男性呢?
下面,是这本新书的书评和推介。
性暴力,都是男人加害的?
性暴力是什么?如何定义性暴力的内容?
一般来说,性暴力是指“非合意的性活动”,通过强暴、胁迫、恐吓等手段的强制性行为,就算是性暴力。这样的概念看似明确,却可能出现认定上的困难,例如丈夫以暴力逼迫妻子就范的婚内性行为,算不算性暴力?
要解答这些问题并不容易,因为性暴力不是普世经验,也不是单纯的暴力行为,它在特定文化与时间有不同的指涉概念。长期以来,相关论述多着重性暴力的相似性而忽略了差异性,甚至陷入西方中心主义的偏见(例如“非洲的父权文化”“性暴力的东方化”),造成看待性暴力角度的偏误,难以掌握问题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图源:网络)
《耻辱:一部性暴力的全球史》援引全球各地历史与文化案例与理论,解释性暴力为何不只是外在的施暴行为,而是文化建构下的产物。例如:南苏丹女性受害者保持沉默,是为了避免归还庞大聘礼;尼泊尔受害者拒绝接受协助,是基于前世因果业报的信仰;意大利罗姆男性被污名化为强暴犯,是右翼政治人物的刻意炒作。
全书通过大量实例的分析,指出在思考性暴力时,必须同时考量性别、种族、阶级、宗教、制度、习俗、意识形态等因素的交互影响,方能理解性暴力的本质。
作者乔安娜·伯克特别以南非为例,说明某些群体受害比例偏高不只是天生性别使然,而是兼具种族、性认同、国家政策等多重脆弱性,并提出“受害经验不是单纯对脆弱性的反应,而是会‘创造’出脆弱性”的观点,极具参考价值。
“受害者中心叙事”的二次伤害
作者对既有相关论述的质疑是显而易见的,而我以为这样的质疑是来自“以受害者为中心”的立场。她批评揭露性报道及观点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是巩固了既定的刻板印象,例如海地、印度男性常被西方世界标签为“暴力黑人”,遭到全面的污名化。
她指名部分学者为了追求与受害者无关的个人目标,以权威之姿强行挪用受害者的创伤,恐怕存在伦理上的高度风险。她抨击自动将女性、未成年、黑人列入高风险族群的常见假设,不仅强化了受害者弱者的形象,也漠视了男性等性别群体的受害经验。她怀疑“聆听受害者的呼声”在哲学及实务层面都可能剥夺他们的能动性,甚至造成二次伤害。
*MeToo运动(图源:网络)
另外,作者指出承认“顺性别”男性经常是加害人,不代表就可以忽略他们受害的事实,真是非常重要的提醒。她缜密铺排文献及研究作为佐证,说明对阳刚特质的扭曲(例如:天性暴力、随时充满性欲),以及否认男性受害的经验,导致男性受害人数普遍被低估,而“他们在社会里享有的优势地位,却也正是导致他们遭受的性虐被人漠视的原因”。
令人震撼的是,书中提及纪录片《男性在武装冲突当中遭受的强暴》在乌干达放映时,遭到国际救援组织的阻挡。另外,90年代美国仍有37%的机构不愿救助男性受害者,两者都是担心提供男性受害者协助与支持,会瓜分女性受害者享有的资源,这让作者痛斥:“痛骂男性无助于我们理解具备攻击性的性接触所带有的复杂性,更是绝对无助于和成年与未成年男性从事建设性的对话。”她甘犯众怒,直指性别本质论者及维权者不自觉陷入的道德困境,发人深省。
*(图源:网络)
接续上述观点,作者认为强调“男加害/女受害”的论述,不只是错解了性别特质,也忽略了女性加害者的事实,并以美国反恐、卢旺达、塞拉利昂与乌干达的内战作为佐证。遗憾的是,维权及慈善团体却避而不谈,因为“捐款人都热衷于资助支持强奸受害者的项目,但无意捐钱帮助其他不是那么单纯的成年与未成年女性”。
不过作者认为,兼具“受害”、“加害”身份的女性的选择是极端受限的,仅以“能动”与“屈从”的二分法,并无法公平地呈现并解释女性(尤其是在战时)面对的复杂情境。她更进一步引述哲学家卡德(Claudia Card)的话说:“压迫性的社会结构……对于良好人格的发展提供了恶劣环境”“外人极少有立场可以断定什么时候是适合抵抗的时机”,足见作者并不以道德的高度自居,在严词批判之余仍透露着温柔的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