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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男子在港利用「高德」駕白牌車 判囚兩個月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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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8-06 19:36:42

41歲持雙程證男子涉於上月來港,利用「高德地圖」在油麻地駕駛「白牌車」載客取酬,因而被控各一項違反逗留條件、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案件今(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承認所有控罪,被判囚2個月及停牌12個月。

持雙程證的41歲被告叶海報稱無業;辯方求情時指出,他借用朋友汽車用上述平台接客,並稱對香港法律不認知。

控罪指稱,被告今年7月7日在油麻地御金國峯地下,違反今年7月4日對他施加的有效逗留條件,即只准以訪客身分留在香港,但他在上址駕駛私家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的業務。控罪又指,被告使用涉案車輛時,沒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汽車保險條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

控方案情指,今年7月7日警方進行反非法載客取酬)行動,上午11時許一名警員喬裝乘客透過手機程式「高德地圖」預約車輛。10分鐘後,被告駕着一駕私家車到達油麻地御金國峯地下,接載警員到長沙灣順寧道,並收取約64港元的車資。

喬裝警員下車後,其他警員截停被告的車輛,發現被告為一名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旅客,於7月4日經落馬洲來港,並須於7月11日離港,逗留期間不得在港工作。警方宣布作出拘捕,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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